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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自由財經>勞動部放寬防疫產業鏈休假限制、加班上限
 [列印]添加時間:2020-02-04   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   瀏覽次數:0
 

勞動部解釋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可援引勞基法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的特殊加班規定適用。(記者李雅雯攝)

〔記者李雅雯/台北報導〕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,國內配行防疫需求的相關產業製造鏈,屢屢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詢問加班時數上限、例假日休假等問題,勞動部為此發函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、衛福部和經濟部等單位,解釋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可援引勞基法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的特殊加班規定適用。

勞動部官員指出,防疫相關用品製造廠商由於擔憂誤觸勞基法,經常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詢問相關加班時數、例假日等問題,由於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的發生是不可抗力的、不可預期的,可援引勞基法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相關規定去解釋、適用;過往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多是因應颱風、地震。

勞動部的發函說明中指出,防疫產業鏈中適用對象包括:各級醫療院所、生產口罩和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用品的工廠、配合即時運送的物流和通路商。

根據發函內容說明,雇主可以將工作時間延長,但應在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、沒有工會組織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,該項加班規定可以用於「平日」或「休息日」,正常工時8小時加上延長工時4小時可以再延長,不受限於1天最高12小時的限制、可超過1個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。

另外在「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」期間,雇主可以停止勞基法第36到38條的休假,也就是停止勞工的例假日、國定假日、特休假,但停止假期要發給勞工加倍工資和事後補假。